冯海龙

联系我们

姓名:冯海龙
手机:13925036066
邮箱:13925036066@139.com
证号:14401200610631283
律所: 北京德恒(广州)律师事务所
地址: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7层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房产转让> 正文

房产转让

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当事人特征

来源:广州房产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shfcgslaw.com/   时间:2014/6/20 17:29:44

合同当事人的特征

  转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农户,双方既可以是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,也可以是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。在我国,农户一般由户主及其家庭成员组成。

推荐阅读:

房产转让手续是怎样的

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及哪些税

  在作为转包合同当事人的农户中,户主和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之间是一种连带关系,即连带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连带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,违反合同时则连带承担责任。因而在合同中除了规定户主姓名外,还应当载明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姓名。

  由于转包合同是在原承包合同基础上签订的,因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双重身份:转让承包土地的农户是转出户,对集体经济组织来说,则是原承包户;接受承包土地的农户是转入户,对集体组织来说,则是新承包户。

  集体经济组织对转包合同双方当事人而言,处于发包人的地位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925036066

扫扫有惊喜

微信扫一扫!